使用过的(附加费 收据):
湖北丹江口1993、11、2“花盆沟(所)”, 邮00017 “F 0.30元” 一枚 ;
黑龙江牡丹江1988、10、10 ,内邮1101 印刷品 “F 0.10元” 一枚;
河北滦南 1994、12、10(第0428号 邮建)“F 0.20元” 共 二枚;
江苏徐州(邮政快件收据 第344号)1989、10、23 ,盖“快件 F 5角 和 F 0.10元”章 , 一枚;
内蒙古锡林浩特1990、6、13,内邮33“F 1.00元” 和 1990、3、7 内邮30“F 0.20元” 和 1990、1、8“F 0.25元” 和 1989、12、13“F 0.15元”,共 四枚;
内蒙古赤峰市1999、2、28 ,内邮36“F 0.40元”,共 六枚;
海南省登迈1990、7、30,“F 0.50元”专送费“存根、凭单”联, 共 三枚;
海南省登迈1993、12、28,“F 0.20元”“存根、凭单”联,共 三枚;
未使用的新品(附加费 收据):
内邮29“F 0.15元”一枚; 内邮30“F 0.20元”一枚; 内邮31“F 0.25元”一枚; 内邮32“F 0.35元”二枚; 内邮33“F 1.00元”一枚;(带)凭证、存根:“F 0.50元” 二枚; “F 0.20元”二枚; 海南登迈“F 0.20元”一枚; 南京“F 0.10元”一枚; 天津“F 0.10元”二枚; 河南柘城“F 0.20元”一枚; 河南灵宝“F 0.20元”一枚。
不知是否有需要的, 有兴趣的邮友,可与我联系。